1、 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重大事故隐患属于子(分)公 司的,子(分)公司为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每季度排查梳理本单 位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销号情况,及时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2、 交办制。对经研究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子(分)公司 不能自行完成治理的,根据其治理难度和危害程度确定交办而协 调督办单位后,由股份公司安全保障部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星函 交办。子(分)公司能够自行完成治理的,由子(分)公司3责 安全日常监管的部门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并负责做好 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
3、 台账制。子(分)公司以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 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根据要求定期 向股份公司安委办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子(分)公 司安委办汇总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分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总 台账,一季度一调度,一季度一更新,对其中久拖未治或未按规 定期限治理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由股份公司安委办按照有关规 定予以挂牌督办。
4、 销号制。重大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由隐 患治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交办单位提出销号申 请。交办单位应及时组织核查或通知下一级对口职能部门组织验 收;核查或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并逐级上报备案、核销整治 任务;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及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隐患治理责 任单位要向交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有关治理任务继续挂账,直 至销号。
5、 通报制。各子(分)公司安全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和销号的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和通报。各子(分)公司安委办对本 单位贯彻落实“一单四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本单位 销号情况予以通报。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发挥指导与 协调督办作用、有力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督促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子(分)公司安委办将各部门贯彻落实“一单四制"的情况纳入 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二、具体工作方案
1、做好组织工作。股份公司明确安全保障部负责“一单四 制”日常管理工作,并明确1名联络员,报送信息联络。各子(分) 公司要明确1名联络员,将“一单四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解决 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一单四制”的组织推动、日常 管理、协调督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有效落实。
2、 明确工作方案。各子(分)公司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 抓住本单位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 定工作方案、建立配套制度,确保“一单四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子(分)公司“一单四制”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股份公司 安全保障部。
3、 全面摸底排查。各子(分)公司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动员部署,落实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全面彻底排 查,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各子(分) 公司于8月25日前建立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报股份公 司安全保障部。:
三、具体工作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15 )。各子(分j公 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食开 展宣传,组织“一单四制”集中培训。
2、 建立清单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子(分)公 司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 动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清 单。
3、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 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 制管理。
4、 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 0 )。开展重大事 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 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 治理、销号工作闭环。各子(分)公司要认真总结“一单四制” 贯彻实施情况,将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股份公司安全保障 部。
四、工作保障
1、 严格督查督办。股份公司按新天地集团要求,将把贯彻 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各子(分)公司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 检查、全程跟踪。股份公司将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通 报批评、严肃问责。各子(分)公司不依法排查、报告和治理重 大事故隐患的,不依法依规履责,在“一单四制''工作中弄虚作假 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
2、 严格年度考核和事故调查。股份公司将把“一单四制”贯 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子(分)公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将 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 依法依规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 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 企业及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3、 加强调度通报。各子(分)公司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加强情况交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一单四制”全面落 实。建立季报制,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子(分)公司要认真 总结本季度“一单四制''工作情况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安全保障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