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半月谈时评汇编(16篇)
“不租给60岁以上老人”,租房岂能有年龄歧视
近期,一则“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登上热搜。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当前老年群体存在租房难现象,部分中介机构明确表示“不租给60岁以上老人”,有的甚至将年龄门槛划至55岁。以年龄作为租房标准是对居民居住权的侵害,应当将相关权益还给老年人。
老年人租房遭到年龄歧视
开学季临近,不少老人为了照顾孙辈,开启了在学校附近租房的生活。半月谈记者以为家中老人租房为由,咨询了多家房屋中介机构,绝大部分中介明确拒绝租房给超过60岁的老年人。某房产经纪人透露:“公司有规定,租给60岁以上老人不行,怕出事。”另一个同城平台的经纪人称:“独居老人55岁以上的不让租。”还有的租赁平台虽然答复可以办理,但线上平台只提供了在校生、毕业生、职场人等群体的租房入口,并没有针对老年群体的选项。
半月谈记者在线下中介门店走访时,经纪人暗示,老年人想要租房,本人签约会比较难办,可以通过年轻人代签合同的方式规避规定。如果是由中介机构直接管理的房子并不那么在意,但如果是业主直接出租的房子,需要和租客面谈了解情况,“感觉能租到的概率不大”。
“都讲老年人要和儿女分开居住,保持‘一碗汤’的距离,却卡在租房这第一步上。”从湖北来京接送外孙上下学的64岁老人曹于敏说。
国家统计局《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基本数据公报》显示,全国独居老人比例已达14.2%,其中近20%依赖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城市独居老人的租房需求尤为突出。
2024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通报一起因高龄失能老人租房引起的纠纷案例。法院审理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以租客为高龄失能老人为由拒绝交房,有损老年人权益。该院同时表示,出租人将高龄承租人排除在外的情况仍不时发生,与社会发展进程中日益重要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相违背。
宁愿不做买卖,也要规避风险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业主和中介平台对老年人租房不够友好,主要是顾虑这一群体的健康和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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