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涵盖组织部、社工部、政法委等13个部门)
一、组织部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
1. 负责指导乡镇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乡镇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抓好农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等领域党组织建设,优化党组织设置,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委员。
3. 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党建资料整理归档。
(二)党员教育管理
1. 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线上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2.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等环节,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3.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通过网络平台、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
4. 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干部队伍建设
1.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做好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
2. 负责乡镇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3. 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 做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社工部
(一)社会救助
1. 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做好救助对象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等工作。
2. 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查,通过信息核对平台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认定。
3. 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4.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整理和保存社会救助相关资料。
(二)养老服务
1. 推进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和支持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
2.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3. 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做好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工作。
4. 组织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三)儿童福利与保护
1. 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做好补贴发放和动态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排查摸底、信息录入和动态监测工作。
3. 组织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4. 指导和支持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和运营,为儿童提供课外学习、娱乐和活动的场所。
三、政法委
(一)维护社会稳定
1.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制定乡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 定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化解。
3. 协调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4. 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建立重点人员台账,落实稳控措施,防止重点人员漏管失控。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 组织实施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措施,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 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3. 推进乡镇综治中心建设,整合资源,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
4. 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等平安创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法治建设
1. 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2. 指导和支持乡镇司法所开展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乡镇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 协助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部
(一)理论学习
1. 制定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推动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2. 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3. 组织开展各类理论宣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等深入基层,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
(二)新闻宣传
1. 负责乡镇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和先进典型,展示乡镇良好形象。
2.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送新闻素材,提高乡镇新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 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对涉及乡镇的负面舆情进行妥善处置,回应社会关切。
4. 管理和维护乡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确保平台内容及时更新、安全运行。
(三)精神文明建设
1. 制定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提高乡镇文明程度。
2.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通过公益广告、文化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
4.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整合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统战部
(一)民族宗教工作
1.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
2. 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和管理,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规范宗教活动,防止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4.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党外人士工作
1. 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沟通,定期走访慰问党外人士,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 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建立党外干部人才库,为党外干部成长创造条件。
3. 组织党外人士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协商和监督活动,发挥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
(三)港澳台侨工作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和交流。
2. 做好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的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涉港澳台侨事务的处理工作,促进港澳台侨地区与乡镇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六、武装部
(一)民兵组织建设
1. 负责乡镇民兵组织的整顿和建设,按照上级军事机关的要求,合理调整民兵组织布局,编实建强民兵队伍。
2. 做好民兵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民兵干部的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
3. 组织开展民兵军事训练,按照训练大纲要求,完成年度训练任务,提高民兵军事技能和应急应战能力。
(二)征兵工作
1. 宣传贯彻国家征兵政策法规,开展征兵宣传活动,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热情。
2. 组织开展征兵报名、初检初审、政治审查、定兵等工作,确保兵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3. 做好新兵入伍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新兵在部队的思想、训练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新兵家庭的实际困难。
(三)国防动员与教育
1. 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掌握乡镇人力、物力、财力等国防动员潜力情况,为战时动员提供依据。
2. 负责乡镇国防动员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国防动员各项任务,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物资保障等准备工作。
3. 开展国防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国防知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七、团委
(一)组织建设
1. 加强乡镇团委自身建设,健全团委班子,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2. 指导和推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团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团员发展程序,吸收优秀青年加入团组织,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二)青少年服务
1. 关注青少年的成长需求,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2. 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少年的课余生活,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建立健全青少年关爱帮扶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困境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1. 组织青少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提高青少年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加强乡镇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八、妇联
(一)组织建设
1. 加强乡镇妇联组织建设,健全妇联班子,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妇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指导和支持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妇联主席和执委,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3. 推进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指导和支持村(社区)建设“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和活动的平台。
(二)妇女权益保障
1. 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 建立健全妇女维权服务机制,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服务。
3.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三)妇女发展与关爱
1. 组织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指导,帮助妇女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2. 关注妇女健康,组织开展妇女“两癌”筛查等健康检查和关爱活动,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3. 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活动,为他们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慰藉。
九、工会
(一)组织建设
1. 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班子,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2. 指导和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提高职工入会率。
3. 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职工权益维护
1. 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
3. 做好职工信访接待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三)职工服务与活动
1.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建立困难职工档案,通过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救助等方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 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劳动竞赛活动,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激发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经济发展规划与统计
1. 研究制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2. 负责乡镇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定期收集、整理和上报经济数据,及时掌握经济发展动态,为乡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 组织开展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产业发展
1. 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 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加强对乡镇工业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3. 发展第三产业,培育和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态,繁荣乡镇经济。
(三)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
1. 负责乡镇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做好项目的策划、申报、立项、建设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 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和优惠政策,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外来投资,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3. 加强与上级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联系,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为乡镇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十一、农业农村办公室
(一)农业生产与农村发展
1.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 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服务,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二)农村土地管理
1.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2.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按照宅基地审批程序,做好宅基地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建设。
3.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农村水利与林业工作
1. 负责乡镇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保障农业生产用水。
2.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巡查和整治工作,保护水环境。
3. 负责乡镇林业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工作,促进林业发展。
十二、自然资源所
(一)土地资源管理
1. 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2. 做好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等工作的前期调查、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
3.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开展土地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二)矿产资源管理
1. 负责乡镇矿产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加强对非法采矿、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保护生态环境。
(三)不动产登记服务
1. 协助上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乡镇不动产登记的宣传、咨询和业务受理工作,收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
2. 负责乡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十三、生态环境办公室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
1.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向乡镇居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2. 负责乡镇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服务业等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巡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建立污染源监管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警示标志,定期开展巡查和监测,保障饮用水安全。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按照相关标准设置界碑、界桩和警示标志,防止水源地受到污染。制定巡查计划,定期对水源地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违法排污、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等行为。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符合标准。
(二)环境综合整治
1. 组织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如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分散处理设施等,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推广垃圾分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治理农田退水等。
2.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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