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险源标识管理制度

分类:范文参考 时间: 2021-12-02 17:32:00 浏览: 作者:小编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危险源标识的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文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 33000-2016)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源是指具有能量的物质和行为,通过触发因素作用,可使其能量失控导致人体伤害和财产损失。

危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作业场所和岗位以及相关作业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

危险源控制是指由规定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危险源的管理、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测定及工作评价。

第四条 职责

4.1 成立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危险源管理小组,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对全公司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管理全面负责。

4.2 技安环保部负责监督各单位对区域内危险源(点)的日常监控管理工作。

4.3 各生产分厂、班组主要责任人要依据区域危险源(点)不同级别的项目,各自负责或指定专人对相应危险源(点)进行监控管理。

第五条 辨识与评估

5.1 危险源辨识

1、有发生火灾、爆炸、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等危险的场所;

2、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3、有触电(包括雷击)危险的场所;

4、有被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

5、有烧伤、烫伤危险的场所;

6、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7、其它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5.2 危险源评估

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A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机率高、难以控制、后果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主系统损坏,引起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或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危险岗位、作业场所。

B级危险源: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人身伤害的场所。

C级危险源: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场所。

D级危险源:虽然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或重大设备、火灾事故,系统不会遭受损失,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场所。

5.3 危险源的标识

1、对评估后的危险源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内容要有名称、级别、危险因素、监控单位、负责人、监控措施。

2、危险源标识应设立在危险源附近醒目的地方,固定要牢靠。

3、危险源标识牌要定期(时间由各单位自定)检查,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变色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六条 危险源的监控

6.1 对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应针对危险源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和控制措施。

6.2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危险源均由各单位严格控制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技安环保部负责监督。


6.3 A级、B级危险源由公司危险源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测定和评估,每个月进行一次。

6.4 A级、B级、C级、D级危险源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测定和评估,每个月进行二次,由各单位汇总。

6.5 严格按照危险源统计台账、危险源危险因素分析监控表、危险源岗位检查表的要求认真检查,如实填报和汇总。

第七条 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检查、记录、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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