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检察院工作报告

分类:范文参考 时间: 2021-11-22 09:05:00 浏览: 作者:小编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21年10月15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玉林市检察院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为谱写新时代玉林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五年来,两级检察院共获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1116项,其中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584项;在自治区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32次;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北流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博白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李金丽等一批先进个人。
 
一、回顾五年,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我们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检察院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自治区检察院请示报告89次,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13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与各项检察工作统筹推进,把学史明理、增信、崇德落实到“力行”上;召开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58次,确保思想统一、意识形态正确,形成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接受监督主动自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共850多人次参加各种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重要检务活动73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17件,加强沟通联系、畅通监督渠道,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5次,在接受监督中,确保检察人员忠诚履职、廉洁从检、规范司法。
 
二、回顾五年,服务大局更加担当作为
 
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以有力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维护社会安宁力度增强。全力投入“平安玉林”“法治玉林”建设,着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严厉打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等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两级检察院共批捕15376件21578人,起诉15081件22084人,追赃挽损近4.5亿元(经济职务犯罪2.194亿元,公益诉讼2.154亿元,追索生态环境修复费0.32亿元)。
 
其中,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792人,快捕快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3?22”李凤萍涉嫌杀人碎尸案、“4?28”北流某幼儿园师生被砍伤亡等重大暴力犯罪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从快批捕涉疫情犯罪41人、起诉32人,为夺取抗疫胜利贡献检察力量,玉州区检察院办理的薛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全区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351人、不起诉1267人,其中不批捕涉嫌犯罪民营企业主56人,不起诉46人。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同时,会商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开展涉及民营企业专项监督活动4次,深入73家企业调研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扫黑除恶战果丰硕。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432人,笔扫千军公众号整理,起诉711人。坚持“打伞破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审查发现并移送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9件177人,起诉“保护伞”犯罪17人,挖出玉林市环西派出所原所长吴冬林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依法从速办理赵孟等19人控制民生领域、李家初等17人把持基层政权等13起涉黑案,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结合办案,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出扫黑除恶相关检察建议40件,促进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了源头治理。注重“打财断血”,彻底捣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如引导侦查机关冻结、扣押赵孟等人涉黑犯罪案涉案财物价值约5000万元。市检察院荣获“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4个办案集体和5名干警荣获全区嘉奖。
 
服务“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两级检察院选派干警担任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驻村队员45人,定点帮扶贫困村21个,为帮扶贫困村捐款物167.97万元。
 
两级检察院领导深入定点帮扶贫困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378次,协调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政策性扶贫贷款795.5万元,实现定点帮扶村全部脱贫;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321人发放救助金159.47万元,办理的“刘某等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护航金融安全,起诉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111件266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93人,立查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9件,其中陆川县检察院办理刘水玉等3人跨省倾倒241吨废油渣环境污染犯罪案效果显著,该案获中央电视台报道。
 
惩治职务犯罪持续作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16件283人,特别是查办广西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郑见龙(副厅级)受贿案以及玉林市教育系统塌方式腐败等大要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信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积极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市受理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30人,起诉122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8人,如查处容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冬夫涉嫌滥用职权罪案,严惩司法腐败。
 
三、回顾五年,司法为民更加走深走实
 
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
 
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制定28项制度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规范化发展,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检察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到全市300余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活动700余次,受教育师生26万人。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此类犯罪543件701人。博白县检察院办理林国省、黄先锐等9人拐卖儿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针对学校、旅馆、网吧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存在的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4件,推动相关行业完善管理机制,如兴业县检察院起诉1起未成年人在旅馆被侵害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整顿辖区旅馆行业。注重加强与公安、妇联、团委、医疗卫生等部门沟通配合,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3个基层院成立未成年人犯罪“一站式”办案机制,5个基层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和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成未成年人帮扶基地5个,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被评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
 
拓展办案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均已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来信来访5609件,检察长接访281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两个100%。积极参与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清理化解专项活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市两级政法委交办信访事项200件,组织全警参与化解,截至8月,已化解175件,化解率为87.5%,办理1起化解信访积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度,司法救助1196人,发放救助金610多万元。创新落实普法责任制,市检察院开辟《检察官说案》电视普法栏目,录播72期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开展检察公开听证64件次。
 
努力提升司法处理结果满意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领检察官改变传统的办案观念和工作态度,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4828件6795人,适用比例分别为89.92%和86.55%。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33个,形成推动司法办案的合力。落实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成效显著,2020年至今,全市刑事检察“案-件比”持续居全区第一;2020年,市检察院作为全国6个发言代表之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整治,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79件241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5件;办理窨井盖缺失下陷等公共安全案15件。容县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对“美团外卖”等平台开展监管,督促对无证经营或证件不全的非法食品外卖商家作下线处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回顾五年,主责主业更加深耕细作
 
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精准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和公益的守护者。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严把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环节法律监督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01件、撤案156件,追捕834人、追诉934人,提出抗诉86件、支持抗诉63件。办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251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1件,纠正248件。获评自治区级以上精品、优秀刑事检察案47件,其中福绵区检察院办理1件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纠正违法案例”。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重要契机,有效运用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手段,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提出民事抗诉49件,法院支持29件;提请抗诉93件,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7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2件,采纳19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0件,提出抗诉27件;注重对刑事案件及涉案民事案件进行同步监督,通过审查起诉赵孟涉黑犯罪一案,挖出赵孟作为原告的7起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达3200万元,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均获法院支持改判。经验做法在自治区级以上会议作发言3次,5件案件获评自治区级典型案例。
 
有效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化导向,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实现办案规模稳中有升、监督效果持续变好,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26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77件,被采纳58件。该项工作2次在全区检察机关会议上经验介绍,兴业县检察院办理蒙某违章停车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全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创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共立案6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0件、磋商170件,提起公益诉讼56件,追索生态环境修复费等近3200万元,挽回损失2.15亿元。不断延伸公益诉讼“保护圈”,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公益保护新领域案件58件,建立跨省、市共同保护玉林绿水青山等13项创新机制。玉州区检察院在办理非法采砂侵占农田系列案中形成的“办理一个案件促成一个领域社会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扬。市检察院创新制定“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机制”的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刊发全国推广。
 
五、回顾五年,队伍建设更加从严从实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从严治检,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更实举措推进司法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转隶任务。形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两级检察院领导办案3063件,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7人次。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倒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监督制约机制,对司法办案有效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市检察院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发言推广。
 
更高标准提升基本素能。认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积极举办和参与各类业务竞赛,组织参加培训班407期,培训检察人员1.7多万人次。建立健全优秀青年干警发现和培养机制,发挥检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重视借助“外脑”,聘任各领域专家学者39人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升检察业务专业化水平。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北流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坚持检察理论、信息宣传全面发展,市检察院获检察理论优秀组织奖12次,78篇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并连续3年获评全区检察信息先进集体,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院连续4年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坚持训用结合,组织参加全区检察机关各种业务竞赛和评优评先活动,培养出26名业务标兵、25名业务能手。
 
更严要求强化纪律作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基层院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向上级院党组述职述廉制度,开展对博白、容县两个基层院巡察监督。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月报告制度,刀刃向内整治检察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四项整治重点,共查纠顽瘴痼疾问题108个,运用“自查从宽”政策处理问题干警57人,促进了机关作风有效转变、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这是市委、自治区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
 
回顾5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有待提高,智慧检务建设落后。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今后五年的工作计划安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检察事业开启新的征程。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今后五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上级检察院各项部署要求,把检察工作更加深入融入到全市中心工作中谋划推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更加坚定地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增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从服务大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服务途径和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积极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为奋力建设玉林“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供给。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检察环节有效管控各类涉稳风险,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更新检察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司法办案中,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把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让理念更新成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抓手。
 
四是提升办案质效。严格执行上级检察院制定的有关确保案件质量的制度,使办案工作始终在制度的监控之下运行,确保案件质量。公众号整理,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
 
五是强化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检察主责主业,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为抓手,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综合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中共玉林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的部署和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毅奋进、拼搏赶超,为奋力建成玉林“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贡献更多更实检察力量。
 

版权声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图无关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或单位的合法权益,请及时通过后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1. 本文稿内容较多,请先下载后再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 为防止用户资源被随意传播,本站部分文稿需要会员才可阅读或下载,请予谅解与支持!
3. 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用户上传或网络,仅作为参考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范文参考 >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检察院工作报告

内容仅供学习,如需复制请赞助会员,赞助后即可全站范文免费复制!


赞助会员请点击:开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