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举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仪式,这是2020年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一件大事,也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的一项的重要举措。在此,我谨向本次被辽宁省司法厅确定为“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六家企业表示衷心祝贺!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整理定,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依法规范、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今年,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对于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这次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多元监督的优越性,形成监督合力;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消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希望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去,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一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各监督联系点要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学习有关行政监督方面的政策文件,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检查、调研、座谈、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二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应当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日常联系,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三要依法开展监督。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整理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的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上级机关投诉、举报,并协助查处。避免出现虚报、谎报等不实情形。四要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企业是经过逐级推荐,优中选优,在全市范围内选出来的,具有很强的行业代表性,可以说,你们就是丹东企业对外形象的一张名片。因此,我衷心希望各监督联系点要进一步提升自律意识,依法治理、依法经营,坚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问题发生,杜绝出现负面社会影响行为。我们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丹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效的法治保障。
版权声明:本文来源于丹东司法行政在线,图文无关,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或单位的合法权益,请及时通过后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1. 本文稿内容较多,请先下载后再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 为防止用户资源被随意传播,本站部分文稿需要会员才可阅读或下载,请予谅解与支持!
3. 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用户上传或网络,仅作为参考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范文参考 >丹东市司法局局长:在“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仪式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