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

分类:综合其他 时间: 2024-03-04 15:31:52 浏览: 作者:小编

国企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党委、X党委相关精神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公司党总支和所属各项目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公司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各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遵循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六条原则。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条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织副书记(或宣传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统筹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文稿预览结束,查看原文请点击下方加入会员全站免费下载
1. 本文稿内容较多,请先下载后再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 为防止用户资源被随意传播,本站部分文稿需要会员才可阅读或下载,请予谅解与支持!
3. 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用户上传或网络,仅作为参考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
综合其他 >国企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

内容仅供学习,如需复制请赞助会员,赞助后即可全站范文免费复制!


赞助会员请点击:开通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