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里的教训”No24:套用旧文件版记起草新文件,弄错了抄送单位

分类:写作金句 时间: 2021-07-04 11:26:00 浏览: 作者:小编




蓝蓝 :向各位读友推送“机关里的教训”系列文章,主要服务机关新手小白更好地适应机关,茁壮成长。

 

本系列文章源于某市委办公厅2008年10月至12月开展查找工作失误活动的主要成果,凝聚了某市委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汗水和智慧。感谢你们的宝贵经验,向你们致敬!

 

转发本系列文章主要用于同读友分享,共同学习借鉴成长。文章为蓝蓝 “键盘敲击”辛苦而成,编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望读友们指出,共同进步。



套用旧文件版记起草新文件,弄错了抄送单位
 
2008年7月,我起草《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査的通知》。
 
拟好正文后,为节约时间,我套用电脑中同类文件版记,对原文件正文内容进行了替换。校对后,将草拟稿送机关党委副书记审核。
 
没多久,他拿着文稿,指着最下面的几行问:“这个抄送单位不对吧”?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去……坏了,在抄送栏处,一个明显错误扎眼地停在那里。
 


原来是我在套用旧文件版记时,将原文件的版记原封不动地照搬过来。原文件抄送单位是“市直机关工委”,新文件抄送单位应是“市委组织部”,而我却错将原文件抄送单位直接列为新文件抄送单位。这样的文件要是发出去,一定会让不应收文的市直机关工委感到不解,应该收文的市委组织部却收不到。
 
在机关起草文件,套用版记的事情是比较常见的,稍不留神,就很容易弄错分发范围、日期、主题词等,我这次失误就是一个典型的教训。
 
蓝蓝 :在处理文稿时,进行格式等套用的确常见,可以省很多事。但也的确如作者所言,套用容易出错。这提醒我们,文稿工作容不得一点儿马虎,还得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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