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分类:交流发言 时间: 2025-06-30 10:27:58 浏览: 作者:小编

 

国资委副主任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在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时刻,《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的出台,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近期的深入学习,我深受启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核心要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实践的指南。深入理解和把握《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的核心要义,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举措。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从政治引领上看,党的领导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定的政治方向,确保企业始终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从组织保障上看,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凝聚广大干部职工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发展合力;从监督约束上看,党的监督能够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完善公司治理是关键环节。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要充分行使权力,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要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经理层要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确保公司的高效运营;监事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同时,要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严格按照章程办事,使章程成为公司治理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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