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称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部署,依照有关法律和《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省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完善制度规范、充实工作力量、认真履行职责,着力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情况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
自今年初至XX月XX日,市人大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XX件,其中,市政府规章X件,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XX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X件,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X件。同时,为落实“以备案全覆盖推动审查全覆盖”的要求,今年第二季度,法工委加大了主动审查的工作力度,开展了2021年度X市涉“放管服”改革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工作。在梳理X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XX件规范性文件时,对是否应当报备与责任单位和制定机关进行了协商,对个别漏报的文件进行了补报,做到应报尽报。今年XX月,《X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二)认真落实“有备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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