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汇编(9篇)
2023年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汇编(9篇)
目录
2.XX街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宣传教育“五进”行动实施方案 6
3.XX县XX镇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11
4.XX镇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16
5.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方案 21
6.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4
7.县生态环境分局迎接六届市委巡察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32
8.县医疗保障局举一反三落实湖南省乡村振兴政策专项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36
9.县中医院关于开展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40
2023年XX市医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3〕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医保稽查函〔2023〕11号)及《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医保〔2023〕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持续增强参保患者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检查对象
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三、检查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保结算数据和医药服务行为。
四、检查内容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从“医保管理问题、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欺诈骗保行为”三个层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科(部)室、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一)基金使用内部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病历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情况;
(二)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三)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四)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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