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6篇)
卫生健康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6篇)
目录
2.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工作计划 10
3.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12
4.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工作计划 16
5.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工作计划 21
6.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 23
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根据《XX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XX区卫生健康领域监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一)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
二、监管内容
(一)双随机监督检查
1.国抽根据国家疾控局、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本级、各区(县、市)卫健部门根据国家下发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和检测,于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任务。
2.省抽国家双随机各类别抽取对象数量未达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监管领域执法工作随机抽查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中抽查比例的,市本级、各区(县、市)卫健部门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进行补抽,完成对19个抽查类别的覆盖,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抽查任务。
3.部门联合双随机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和2024年度省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本级、各区(县、市)卫健部门牵头或配合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于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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