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5篇)

分类:公文汇编 时间: 2024-04-25 15:51:58 浏览: 作者:小编

 

司法局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5篇)

 

目录

 

2.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计划 4

3.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计划 9

4.区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11

5.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计划 13


 

区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XX市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结合XX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XX区中心、重点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随意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二、抽查时间  

2024 年 3 月-2024 年 12 月  

三、抽查对象  

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 

四、抽查频次  

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双随机”抽查1次,第一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6月底前,第二次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底前,检查方式均为现场检查。按照检查对象名录库内法律服务机构数的5%抽取检查对象(至少抽取4家),一年内对同一抽查对象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A 级的法律服务机构,可减少随机抽查频次。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五、实施抽查  

承办业务处室在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抽查工作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工作。抽查方式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材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实施抽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拍照、录像、现场检查笔录等方式记录检查过程,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全程参与,现场监督。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要求,自抽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XX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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