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分类:综合其他 时间: 2025-09-17 14:37:00 浏览: 作者:小编

 

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586

 

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要素质量逐步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三、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推进改革,明确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统筹做好支持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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