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纲​​​​​​​​​​​​​​

分类:综合其他 时间: 2024-01-18 15:55:30 浏览: 作者:小编

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基层单位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积极拓宽党建工作载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清理不合格党员、理顺党组织关系、按时换届选举、补缴党费等一系列的工作。特别是把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来抓,经常抓,抓经常。为了更好完成2021年的党建工作,经请示XX检察长同意,我们今天进行专题培训,就是怎样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一个讲座。

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有以下几项内容需要重点落实: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员必须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帮助指导党支部搞好“三会一课”,对那些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1.支部党员大会

(1)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有选举任务的会议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会议

(1)时间要求: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所做出的决定才能有效(有3名委员的支部委员会,如果只有2名委员在,一般不应召开支委会,情况紧急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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