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分类:综合其他 时间: 2024-01-18 15:46:42 浏览: 作者:小编

行政事项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及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1.3综合部是行政事项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1.4行政督办指根据公司工作部署,通过电子政务和其他手段,对日常工作、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公司领导布置的专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督促办理的管理过程。

1.5行政督办原则

1.5.1归口分办原则。综合部组织开展督办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业务归口分办。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督办事项,综合部应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1.5.2效率优先原则。综合部要及时检查、跟踪、督办。承办部门要抓紧办理、按时办结,并及时反馈结果,不得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说明原因。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工作途径

2.1管理职责

2.1.1公司领导

(1)确认需要督办的任务、主办部门、协办部门以及完成时限。

(2)协调解决督办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对各项督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1.2综合部

(1)负责开展督办工作,承担督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反馈工作。

(2)负责组织优化督办流程。

(3)负责督办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优化。

(4)负责对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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