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办文办会制度

分类:综合其他 时间: 2024-01-18 15:02:45 浏览: 作者:小编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政府系统报送公文质量不高、把关不严,交办转办事项回复不及时,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等突出问题,《**县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现就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党政机关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质效,直接影响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各乡镇(场、区)、县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提升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维护公文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树牢全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决策中的综合协调、决策后的跟踪督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做表率、负总责,亲自主持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公文的报送关、质量关和效率关;办公室的同志要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努力提高办文办事的质效,服务政府系统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二、严格办理时限

(一)迅速贯彻上级机关文件。对于上级文件和决策部署,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区)要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对于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牵头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的3个工作日前向县政府上报代拟稿;对于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县政府办公室在转办时予以明确,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二)快速办理各乡镇(场、区)和各部门报件。对于请示县政府的公文,县政府办公室应于收文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阅;属于拟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稿,如不需要征求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修改完毕并按程序送审;需要征求意见的,应在达成一致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修改完毕送审;紧急文件当日审核修改、当日送领导审签。县政府办公室将公文送领导同志后,应负责跟踪汇报、及时催签。

(三)加速落实交办批办事项。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批办事项,县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给相关乡镇(场、区)和部门办理。乡镇(场、区)和部门应随收随办,不得延误、推诿。除有明确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收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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