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规则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修订后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2022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结合省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省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
三、省政府及其组成人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省政府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
四、省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