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经验交流材料
农村矛盾纠纷调处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以来,我县创新推行矛盾纠纷调处三级联动机制,由村、镇、县三级自下而上发力,“基层吹哨,上级报到”,将一大批矛盾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乡村自治,“以村为主”。村干部最熟悉基层、最贴近百姓、最具群众基础,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是村一级完全有能力调处好的,而如果村党组织书记出面还调处不好的矛盾问题,上级党委、政府调处的难度肯定也很大。推行矛盾纠纷调处县乡村三级联动,核心之处在于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村级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由包片村干部第一时间调处,较大矛盾纠纷由村党组织书记和乡镇驻村干部牵头调处,力争使各类矛盾隐患“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改变部分群众“信上不信下”的片面认识。还注重发挥“湾村明白人”“五老”“和事佬”、乡贤等知名人士人脉广、威信高的优势沟通斡旋,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村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由“官调”向“民调”的转变。
二、两次提级,“吹哨报到”。村级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虽然有着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但也存在资源力量相对薄弱的明显短板。有些矛盾问题,涉及职能部门的权力职责,单靠村一级确实很难处理好,为此**县通过两次自下而上提级办理,实现“基层吹哨、上级报到”,集中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的优势资源力量,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对于村级已组织调处但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提级调处申请,乡镇甄别认为村级已经履职到位的,通过会议会商或主要领导批示,由党政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在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村干部共同处理。乡镇一级难以解决的,可向县信访联席办申请提级调处,县级责任部门与乡镇约定上门调处时间,并在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调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则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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